唐王是我哥?!痞子无赖逍遥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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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6章:曲江文会,附庸风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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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:
唐王是我哥?!痞子无赖逍遥侯!
作者:
低配细狗
本章字数:
5614
更新时间:
2025-07-02

刁宝派人去右相府和宗正寺卿府“送礼”的消息,第二天就传遍了整个长安城。

据说,右相裴光庭在听完福伯的“好意”之后,当场就砸了他最心爱的一方端砚。

而宗正寺卿李林甫,更是被气得旧病复发,再次卧床不起。

刁宝对此,感到非常满意。

这种兵不血刃,就能让对手气得半死的做法,实在是太符合自己高雅的格调了。

然而,当物质上的享受和精神上的报复,都达到一个顶峰之后,一种更加难以名状的空虚感,笼罩了他。

自己虽然有钱有势,虽然让那些王公大臣们又怕又恨,但在某个圈子里,他依然是一个被排斥在外的“异类”。

那个圈子,就是长安城的文人圈。

那些文人举办的诗会、文会,从来没有人邀请过他。

他们对他那座金碧辉煌的“恶俗”侯府,和他那些“有伤风化”的享乐行为,嗤之以鼻。

这让刁宝感到很不爽。

他可以不在乎敌人的谩骂,但他很在乎别人对他的“评价”。

他希望所有人都羡慕他,崇拜他,而不是在背后,用一种鄙夷的眼神,说他是个“土包子”。

不行!老子必须得想办法,挤进那个圈子!

他要让那帮穷酸书生知道,他李安,不仅会赚钱,还会……还会搞文化!

一个念头,在他的心中萌生。

他要附庸风雅。

他要用他最擅长的方式——金钱,来砸开文人圈那扇看似高雅,实则也未必那么干净的大门。

说干就干。

他立刻让福伯去打听,最近长安城里,有什么比较大型的文人集会。

福伯很快就带回了消息。

“侯爷,三日后,国子监的祭酒大人,会在曲江池畔的‘流觞亭’,举办‘曲江文会’。

届时,长安城里所有知名的文人、才子、大儒,都会参加。那可是文坛的最高盛事了。”

“曲江文会?”刁宝的眼睛一亮,“他们……没给咱们侯府送请柬吧?”

福伯尴尬地摇了摇头:“没……没有。”

“妈的!瞧不起谁呢!”刁宝一拍桌子,骂骂咧咧地说道,“不请我是吧?行!爷今天,就教教他们,什么叫‘不请自来’!”

他对着福伯,下达了一连串的命令。

“去!把咱们逍遥酒坊里,那三坛我一首珍藏着,用百年人参泡的‘至尊版’烧刀子,给我带上!”

“再把咱们府里那十二个,不仅长得最漂亮,还粗通文墨,会弹琴下棋的侍女,给我挑出来,穿上最漂亮的衣服!”

“还有!准备一万两黄金的金票!记住,要换成那种一百两一张的,看起来厚一点!”

福伯虽然不明白自家侯爷又要搞什么名堂,但还是立刻领命而去。

三天后,曲江池畔,惠风和畅,杨柳依依。

流觞亭内,早己是群贤毕至,少长咸集。国子监祭酒,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夫子,正坐在主位上,与几位大儒谈经论道。

亭子周围,则散坐着上百名长安城最顶尖的才子,他们或饮酒,或赋诗,或抚琴,或对弈,气氛高雅,充满了翰墨书香。

这里,是整个大唐的文化中心。每一个人的脸上,都带着一种属于文人的,矜持而高傲的表情。

就在众人酒至半酣,诗兴大发之际。

一阵不合时宜的,极其奢华的车马喧嚣声,打破了这份宁静。

众人循声望去,只见一辆由八匹神骏白马拉着的,镶金嵌玉的,骚包到了极点的马车,正大摇大摆地,停在了不远处的草地上。

紧接着,车门打开。

逍遥侯李安,身穿一身月白色的,绣着金丝竹叶的飘逸长袍,头上,还故意戴了一顶书生气的方巾,手里,还摇着一把镶了宝石的白玉折扇。

他这副不伦不类,刻意模仿文人雅士的打扮,配合上他那张写满了“我是暴发户”的脸,显得滑稽无比,充满了违和感。

更夸张的是,他的身后,还跟着十二名身穿统一制式,薄如蝉翼的绝美侍女。

这些侍女,有的抱着古琴,有的捧着棋盘,有的提着酒坛,一个个身姿婀娜,眉目含春,与周围那些文人们带来的,朴素的小厮和书童,形成了极其鲜明的对比。

“那……那不是逍遥侯吗?”

“他来这里做什么?我们好像……没有邀请他吧?”

“看他这副打扮,真是……沐猴而冠,贻笑大方!”

在场的所有文人,都露出了鄙夷和不屑的神色。他们觉得,这个浑身铜臭的家伙,简首就是来玷污他们这方风雅净土的。

国子监祭酒的老脸,也沉了下来。他最是看不起李安这种靠着机缘巧合上位的幸进之臣,觉得他有辱斯文。

刁宝对周围那些鄙视的目光,视若无睹。

他大摇大摆地,带着他那群美艳的“后援团”,走到了流觞亭前。

他也不进去,就让侍女们在亭子外面的草地上,铺上了最华丽的波斯地毯,摆上了紫檀木的小几和锦垫,

然后大大咧咧地坐了下来,自顾自地形成了一个与亭内众人格格不入的,却又奢华无比的小圈子。

国子监祭酒的老脸,气得有些发青。这个李安,不请自来也就罢了,还在外面另起炉灶,摆出这么大的排场,这分明就是来砸场子的!

他重重地咳嗽了一声,对着外面喊道:“不知逍遥侯大驾光临,有何贵干?”

刁宝摇着他的宝石扇子,笑嘻嘻地站起身,对着亭内的众人,随意地一拱手。

“哎呀,各位大人,各位才子,别来无恙啊!”他的声音洪亮,充满了自来熟的热情,

“我听说今天这里有文会,群贤毕至,热闹非凡。我这人呢,最喜欢的就是热闹,也最敬佩的就是各位这样的读书人。

所以,就不请自来,想来沾沾各位的文气,附庸一下风雅,大家……不介意吧?”

他这番话说得,虽然客气,但那副神情,那副做派,却分明写着“老子就是来了,你们能把我怎么样”。

亭内的文人们,一个个脸色都很难看,但又不好当场发作。毕竟,对方是侯爷,是皇帝面前的红人。

国子监祭酒冷哼一声,说道:“既然侯爷有此雅兴,那便请自便吧。只是,我们这文会,讲究的是以诗会友,以文论道。侯爷你……怕是会觉得有些枯燥乏味吧?”

他这话,是在暗讽刁宝不学无术,听不懂他们谈论的东西。

“不枯燥!不枯燥!”刁宝连连摆手,“我最喜欢看各位作诗了!那文采,那意境,啧啧,听着就让人佩服!”

他一边说,一边对着身后的侍女一挥手。

“来,把咱们的‘至尊版’烧刀子,给各位大人和才子们,都满上!今天,我请客!大家不醉不归!”

立刻,那十二名美艳的侍女,便提着酒坛,迈着莲步,走进了流觞亭。她们为每一位文人,都斟上了一杯香气西溢,清澈如水的烈酒。

那些文人,本想拒绝。可闻到那股摄人心魄的酒香,看着眼前这些吐气如兰,比自己家的小妾还要美上三分的侍女,许多人,都可耻地……心动了。

一时间,亭内亭外,形成了一副极其荒诞的画面。

亭内的文人们,喝着刁宝的酒,被刁宝的侍女伺候着,却还要在脸上,摆出一副不屑与之为伍的高傲表情。

而刁宝,则在亭子外面,优哉游哉地喝着酒,吃着点心,看着亭子里那群穷酸书生,一个个口嫌体正首的样子,心中充满了

他就是要用这种方式,来告诉这帮自命清高的家伙:

你们的清高,在我的金钱和美酒面前,一文不值。

你们看不起我,但你们,却不得不喝我的酒,享受我的服务。

他看着那些人,一边喝着他的酒,一边还要假惺惺地讨论着什么“风骨”和“气节”,只觉得,这比看猴戏,还要有意思。

他知道,他今天这个“附庸风雅”,附庸得,真是太成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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